请下列人员在5月21日(周五)前将本人简介和照片(宽幅生活照)发至nanjingjinjin@126.com信箱,要求和格式参照学院新网站《师资队伍》中刘琴老师简介。本院领导,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。谢谢!
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教高函[2007]31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财务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、财务司(局),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: 根据《教育部财政...